关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姜堰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2/7/2 15:41:12

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泰州市及姜堰市关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要求, 620前公司己完成第一阶段在网上申报录入企业的人员库、荣誉库、项目库的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己进入了第二阶段—审核阶段,为确保企业信用管理申报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公司各单位应立即按下列要求准备好资料,报公司办公室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一、     有职称的技经人员职称原件。

  二、  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的证书原件。

  三、  有证的技术工人证书原件(技师、高级技师等)

  以上资料(此次建造师证和安全ABC证书不需要收集)各单位要造册登记,防止丢失。各单位在715前必须交(邮)到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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