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姜堰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5/5/11 9:47:29

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满足相关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办法>的通知》(泰人通〔2008147)有关要求,现就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1.培训、考试时间:2015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考试地点:姜堰区万润建筑安全咨询公司(殷唐路146号)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截止时间

1.报名地点:姜堰区万润建筑安全咨询公司

2.报名截止时间:2015530下午5

四、有关要求

根据省和泰州市人社部门有关要求,凡参加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评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一律不予登记,且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资格的评审。请各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附:姜堰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201558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