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继续教育换证的通知
 
姜堰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8/11 9:05:46

公司各科室、各分公司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岗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把各自单位的施工员、质检员(印章)、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等岗位证书仔细核查一遍,2010年、2011年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上述证书在此次继续教育换证范围内,过期不再换发。

    请将符合要求的各类岗位证书原件、质检员印章、本人一寸彩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9月10日前报送公司办公室,以便网上报名。

 附: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岗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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