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泰州市建筑领域部分岗位专业人员(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姜堰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9/26 16:01: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岗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度我市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建设单位工作满2年且年龄65周岁以内(19521231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

1.2012年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土建、安装、市政)、机械员、资料员《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中能够查询到相关证书记录),且证书到期应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2011年取得相关证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其证书处于“过期”状态的人员,可通过参加本次继续教育激活证书。

2.2014年参加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并取得由住建部监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default.aspx)(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1115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71113-1117日。

三、现场审核要求

网上申报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见报名表下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复检换证报名表》(网上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

现场审核时,主管部门将一并收取过期岗位证书。

四、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费用标准:400/人·专业(含教材费);

报名审核地点:泰州建工局 602室 (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审核和缴费;

培训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

联系人:刘倩倩,联系电话:86397028;朱星,

联系电话:18605236968

              泰州市建筑科技教育中心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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