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部、室:
现将姜委办[2011]26号“关于开展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宣传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捐款,并将所捐款额于2011年5月28日前汇转至公司财务部,以便统一解缴至市慈善协会。